半岛漳州车辆购置税申报常见问题漳州市车辆购置税办理可以通过福建省电子税务局、“福建税务”APP和“漳州税务”微信公众号办理。
漳州市车辆购置税办理可以通过福建省电子税务局、“福建税务”APP和“漳州税务”微信公众号办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第一条规定,应税车辆包括汽车、有轨电车、汽车挂车和排气量超过一百五十毫升的摩托车。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车辆购置税有关具体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71号)第一条对应税车辆范围进行了进一步明确,“地铁、轻轨等城市轨道交通车辆,装载机、平地机、挖掘机、推土机等轮式专用机械车,以及起重机(吊车)、叉车、电动摩托车,不属于应税车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第十三条规定:“纳税人应当在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车辆注册登记前,缴纳车辆购置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第十一条规定:“纳税人购置应税车辆,应当向车辆登记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购置不需要办理车辆登记的应税车辆的,应当向纳税人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
也就是说,对于需要办理车辆登记的应税车辆,在哪里上牌,就在哪里缴税;不需办理车辆登记的在纳税人所在地申报缴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第十二条规定:“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购置应税车辆的当日。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车辆购置税有关具体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71号)第六条规定,“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以纳税人购置应税车辆所取得的车辆相关凭证上注明的时间为准。”
要加收滞纳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第五条规定,“车辆购置税的应纳税额按照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乘以税率计算。”
(一)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纳税人实际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三)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应税车辆的销售价格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四)纳税人以受赠半岛、获奖或者其他方式取得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照购置应税车辆时相关凭证载明的价格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第三条规定,“车辆购置税实行一次性征收。购置已征车辆购置税的车辆,不再征收车辆购置税。”
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第十四条规定:“免税、减税车辆因转让、改变用途等原因不再属于免税、减税范围的,纳税人应当在办理车辆转移登记或者变更登记前缴纳车辆购置税。”比如回国服务的在外留学人员用现汇购买1辆自用国产小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但如果该车在使用10年内转让的,需要重新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
已经办理免税、减税手续的车辆因转让、改变用途等原因不再属于免税、减税范围的,纳税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应纳税额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发生转让行为的,受让人为车辆购置税纳税人;未发生转让行为的,车辆所有人为车辆购置税纳税人。
使用年限的计算方法是,自纳税人初次办理纳税申报之日起,至不再属于免税、减税范围的情形发生之日止。使用年限取整计算,不满一年的不计算在内。
小王购买了一辆不含税价格为20万的汽车,购置时符合免税条件,当时未缴纳车辆购置税。购置使用5年10个月后转让给小张,免税条件消失,受让人小张此时需要补缴多少车辆购置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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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购置税的应纳税额按照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乘以税率计算。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计税价格*10%。详见本文。
漳州市车辆购置税办理可以通过福建省电子税务局、“福建税务”APP和“漳州税务”微信公众号办理。
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再延长三年。对购置日期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内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2023年6月19日公告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
漳州车辆报废办理可以到漳州各区县支队车管所办理,办理时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驾驶证等材料,详见本文。
漳州办理车辆报废退车注销时需要携带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1份,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1份,机动车行驶证原件1份,机动车号牌原件1副等等,具体详见本文。
为保障施工期间群众的生产生活需要和施工路段交通安全有序畅通,途经省道219线龙海榜山段施工路段的大、中型货车(黄牌)必须持有通行证
省道318线山梅公路段弯急路窄、长陡坡,为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优化福建土楼重要旅游景点周边道路交通组织,避免重型货车对山梅线道路的损毁,禁止牵引车、重型货车通行。
对购置日期在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内且单车价格(不含增值税)不超过30万元的2.0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
渣土车(含运输建筑渣土、垃圾的各类车辆)、道路环卫、园林维护作业车(含洒水车、清扫车、绿化维护、路面维护作业车、垃圾转运车)每日早晚高峰时段禁止上路通行。
个人申请的由角美镇、各村(居、场)负责办理。所有健康服务卡经行业主管部门、角美镇把关后统一汇总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盖章确认后,方可生效。
【导语】:漳州市车辆购置税办理可以通过福建省电子税务局、“福建税务”APP和“漳州税务”微信公众号办理。
漳州市车辆购置税办理可以通过福建省电子税务局、“福建税务”APP和“漳州税务”微信公众号办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第一条规定,应税车辆包括汽车、有轨电车、汽车挂车和排气量超过一百五十毫升的摩托车。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车辆购置税有关具体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71号)第一条对应税车辆范围进行了进一步明确,“地铁、轻轨等城市轨道交通车辆,装载机、平地机、挖掘机、推土机等轮式专用机械车,以及起重机(吊车)、叉车、电动摩托车,不属于应税车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第十三条规定:“纳税人应当在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车辆注册登记前,缴纳车辆购置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第十一条规定:“纳税人购置应税车辆,应当向车辆登记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购置不需要办理车辆登记的应税车辆的,应当向纳税人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
也就是说,对于需要办理车辆登记的应税车辆,在哪里上牌,就在哪里缴税;不需办理车辆登记的在纳税人所在地申报缴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第十二条规定:“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购置应税车辆的当日。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车辆购置税有关具体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71号)第六条规定,“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以纳税人购置应税车辆所取得的车辆相关凭证上注明的时间为准。”
要加收滞纳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第五条规定,“车辆购置税的应纳税额按照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乘以税率计算。”
(一)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纳税人实际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三)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应税车辆的销售价格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四)纳税人以受赠、获奖或者其他方式取得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照购置应税车辆时相关凭证载明的价格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第三条规定,“车辆购置税实行一次性征收。购置已征车辆购置税的车辆,不再征收车辆购置税。”
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第十四条规定:“免税、减税车辆因转让、改变用途等原因不再属于免税、减税范围的,纳税人应当在办理车辆转移登记或者变更登记前缴纳车辆购置税。”比如回国服务的在外留学人员用现汇购买1辆自用国产小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但如果该车在使用10年内转让的,需要重新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
已经办理免税、减税手续的车辆因转让、改变用途等原因不再属于免税、减税范围的,纳税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应纳税额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发生转让行为的,受让人为车辆购置税纳税人;未发生转让行为的,车辆所有人为车辆购置税纳税人。
使用年限的计算方法是,自纳税人初次办理纳税申报之日起,至不再属于免税、减税范围的情形发生之日止。使用年限取整计算,不满一年的不计算在内。
小王购买了一辆不含税价格为20万的汽车,购置时符合免税条件,当时未缴纳车辆购置税。购置使用5年10个月后转让给小张,免税条件消失,受让人小张此时需要补缴多少车辆购置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