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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地挖掘机被损坏作案工具是食盐

  一工地挖掘机被损坏作案工具是食盐俗话说,开门七件事柴米油盐酱醋茶。盐乃百味之首,用处良多。食物加盐,鲜香可口;运动累了,喝淡盐水能补充能量。除此之外,盐还能防腐、消毒和杀菌。

  据《中国盐政史》记载:“世界盐业莫先于中国,中国盐业发源最古在昔神农时代夙沙初作煮海为盐,号称盐宗”。中国也是世界上最早实行盐业专卖的国家。

  8月3日,高新公安分局唐家派出所辖区发生了一起故意损毁公私财物案件。接到报警后,值班民警迅速赶到现场,经调查走访,初步确定嫌疑人为徐某(男,50岁)。

  原来,徐某在工地以操作挖掘机为业。因与一工友发生口角,遂起了离职的念头,公司亦同意其离职申请。

  徐某原想7月中旬离职,立即拿工资回老家。因其离职日期并不在工资清算期内,公司表示要等到8月初才能发工资。

  但在等待的日子里,徐某心绪不宁,担心自己拿不到工资,又急又恨。为了催要工资,他回想到之前和一位老乡闲聊时听过的一个说法:将食盐倒进挖掘机的油箱中,可以损毁发动机。

  8月3日凌晨六点,徐某把自己偷偷购买的食用盐,倒入公司一台挖掘机的油箱内,最终造成该挖掘机的发动机损坏,后经定损,维修费达九万余元。

  在民警调查过程中,徐某拒绝配合。在民警收集的多项证据面前,徐某无法再隐瞒下去,最后只能如实交代其故意毁坏财物的行为。

  就一般情况而言,在某一岗位离职后,劳动者并不一定能马上取得薪酬,等到薪酬结算日期方可领到薪水。

  离职者有需求,企业也有规章制度,面对需要,双方应多沟通、遵循法治原则,在合情合理合法框架内协商解决。

  徐某没有理性对待矛盾,心生不忿,对挖掘机“下狠手”,触犯了法律,最后让自己身陷囹圄,得不偿失,可惜可叹。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半岛官方app

  由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早在2005年,由黄渤主演的电视剧《春天里》,就讲述了农民工在讨薪路上爱恨交织的故事。该剧展现了工人在讨薪过程中面临的无奈与困境,聚焦农民工被恶意欠薪及讨薪这一社会问题。

  为了解决这种问题,国家也相继出台了相关的政策和法律,维护劳动者的正当权益和需求。多年来,珠海公安也一直坚持严厉打击恶意拖欠工资、欠薪逃匿等违法犯罪行为。

  其实,解决欠薪问题的手段有很多种,如向相关部门申请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向司法部门申请法律援助等。

  但是恶意讨薪、打击报复等行为是最不可取的方法。这两种方法踩过了法律的界限,非但不能解决问题,还容易加剧双方的矛盾,最后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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