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军人伤残证半价乘车遭拒
发布日期:2024-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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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军人伤残证半价乘车遭拒本报讯(记者 孟国庆)1日,我市伤残军人李某向洛阳晚报热线讲述了他持军人伤残证要求享受国家赋予的半价乘车待遇时,遭司乘人员拒绝的经历。他不解地问:“既然国家有这个规定,司乘人员怎么能拒载?”
李某说,2月27日,他和另一位战友到义马办事。当日中午1时许,他和战友乘坐一辆车号为“豫C-329**”的长途客车回洛阳。上车后,他出示军人伤残证购买半价票时,遭到司乘人员的拒绝。该车司乘人员以不售半价票拒绝了李某的要求,双方争执不下。后来,急于回家的李某答应买10元的全价票,该车司乘人员也不愿意了,并将李某二人赶下车。最终,李某搭乘其他车辆赶回洛阳。李某气愤地说。伤残军人乘车享受半价优惠是国家规定,何以遇到这些车主就行不通了?
记者从其他有类似遭遇的伤残军人处了解到,有些拒载的车主明确表示,对伤残军人乘车实行半价优惠,是政府的责任,而他们的车已经由私人承包了,自负盈亏,因此不用执行优惠政策。
市运输管理处客运科的工作人员说,对于伤残军人乘坐客运班车享受半价优惠,国家和省半岛官网下载、市都有明文规定:持民政部颁发的《伤残军人抚恤证》和《人民伤残抚恤证》的人员,乘坐道路客运班车,给予优先购票、享受半价车票的优待,道路客运经营者和客运站经营者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拒绝或歧视。按照这一规定,长途客运汽车没有理由不给伤残军人以半价优惠。
他说,今后,所有应该享受半价优惠的特殊人群乘车遇到此类情况都可以投诉,该科执法人员调查核实后将依法对车主进行处罚,维护特殊人群的根本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