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官方网站生活中常见法律知识运用张大爷27岁的儿子张某因病去世,不久后,某消费金融公司的工作人员打电话给张大爷,声称张某欠该公司消费1万元,要求张大爷还款。请问,张大爷对儿子张某的欠款有偿还义务吗?
律师解答:《民法总则》规定:“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另《继承法》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由此看来,张某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产生的民事责任也由其个人承担。张某为未婚成年人,死后遗产只能由父母合法继承,债权人可以依法起诉死者父母主张债权,但死者债务由死者合法继承人在办理完毕继承手续之后,由继承人在遗产继承的份额范围内承担偿还责任,如果债务的金额超出了遗产的价值,继承人没有义务偿还,但如果愿意偿还的话,法院也会支持。因此,张大爷是没有义务偿还的。
刘先生是派遣工,被公司派到一家企业工作。最近,刘先生被派遣的企业负责人通知他和他的同事,不需要再来报到了,公司已将他们辞退。请问,他们可以向派遣企业索要经济补偿吗?
律师解答:根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工单位可以将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
(二)用工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半岛官方网站、撤销、决定提前解散或者经营期限届满不再继续经营的;
(三)劳务派遣协议期满终止的。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后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因本规定第十二条规定被用工单位退回,劳务派遣单位重新派遣时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被派遣劳动者不同意的,劳务派遣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经朋友介绍,一男子和一女子相识并相恋,二人决定先“试婚”再结婚。双方“试婚”前,男方交给女方10万元“押金”作为忠诚和责任的见证,不久后双方因各种原因分手。请问,案涉10万元“押金”属于彩礼吗?
律师解答:婚约财产纠纷中的彩礼是以缔结婚姻关系为目的,按照民间风俗习惯,由男方在婚前给付女方的数额较大的金钱和物品。本案中,所谓的“押金”只是一种民间通俗说法,并无法律依据,而且婚约关系具有强烈的人身属性,不能适用“押金”,且本案“押金”符合彩礼的特征,应属彩礼的范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给付彩礼是一种附条件的赠与行为。本案中,男女双方未能成婚,条件未能成就,男方可要求返还彩礼,但具体返还金额应结合当地风俗、何方提出结束人身关系、有无共同生活、共同生活时间长短、财产使用情况等因素综合考虑。
王某于2012年8月入职某物流公司,双方签订书面协议,约定王某不缴纳社会保险费,月工资标准4000元,其中包括社会保险补偿500元。2017年6月,王某以该公司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请问,王某的诉求合理吗?
律师解答: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是征缴范围内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定义务,必须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标准缴纳,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只有参加和缴纳的义务,而没有放弃的权利。
因此,劳动者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关于工资中包括社会保险费,而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约定无效。当劳动者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主张经济补偿时仍应予支持。不过,劳动者主张未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损失赔偿的,可以从赔偿额中扣减用人单位已按约定支付给劳动者的社会保险费。返回搜狐,查看更多